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,甘肅省司法廳日前印發(fā)《關于落實部分公證服務事項“跨省通辦”有關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,自2021年1月1日起,申請辦理學歷公證、學位公證、駕駛證公證,當事人可以向省內任一公證機構提出,公證機構不得以當事人戶籍地、學?;蝰{駛證領取地不在執(zhí)業(yè)區(qū)域內為由拒絕受理。
通知要求,公證機構要改進辦證服務模式,申請人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、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及相關鏈接,了解公證機構、公證員信息,查閱告知事項,在線向公證機構提出申請。公證機構要建立網絡服務平臺,能夠對學歷公證、學位公證、駕駛證公證及其他具備網上申辦條件的公證事項實現(xiàn)網上申請、網上受理、網上反饋,全面落實當事人“最多跑一次”。公證機構能夠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方式獲取學歷、學位、駕駛證等權威數(shù)據(jù)的,當事人可不提供原件。公證機構、公證員要通過核查教育、公安部門相關數(shù)據(jù)信息等多種方式,加強對當事人身份信息、證明材料的審查核實,確保公證事項的真實性、合法性,杜絕出現(xiàn)錯證、假證。